江西云深物流有限公司:
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李政福2026年5月6日至12日的工资一案,因我局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,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执法文书,依照《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四十七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《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(处罚)决定书》(清城人社监字〔2026〕第459号)(详见附件)。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,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。
如不服本决定,可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清城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,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。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,本决定不停止执行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地址: 清远市清城区先锋西路西湖花园6号二楼
联系人:李先生 电话:0763-3309172
附件: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(江西云深物流有限公司-处理处罚决定).pdf
清远市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26年8月13日